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大赛的规定(修订)
转自: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市分校|http://www.cdngkj.cn/ 作者:教务处|cdngx@cdngkj.cn 更新时间:2017-01-06 点击数:14
为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,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,推动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的改革,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,决定制定教师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教学大赛活动的规定。
一、参赛办法
此办法主要指参加校外各级各类竞赛活动,其报名程序为:教师申报、教务处审核、学校批准方可参加。
二、参赛条件
1、积极担任教学任务且教学时数达标的所有任课教师。
2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,对学生严格要求,坚持教书育人,具有“六有”(有理想、有追求、有担当、有作为、有品质、有修养) 素质的教师。
3、教学态度认真、负责,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标准,全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发生且教学督导评估成绩达85分及以上的教师。
4、申请参加教学竞赛的教师可到教务处报名,填写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,经学校领导签字后取得参赛资格。
5、对有资格参加国家省市级教学大赛的教师,如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,二年内不推荐参加各类竞赛。
学校对于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级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和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将给予奖励。
二〇一六年九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