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员证管理、使用办法

转自: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市分校|http://www.cdngkj.cn/ 作者:xgfw|cdngx@cdngkj.cn 更新时间:2017-01-12 点击数:40

 

一、团员证的功能
    1、证明团员政治身份;
    2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;
    3、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;
    4、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;
    5、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;
    6、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;
    7、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。
二、团员证的颁发
    1、共青团承德技师学院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。
    2、团委授权各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相关事宜。
    3、团委管理团员证专用钢印、并进行团员证的编号。
    4、团员证颁发经院团委统一编号,贴有团员本人照片,加盖钢印方为有效。
    5、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,前二位数表示团员所在团总支编号;第三、四、五位数是团员所在年级编号,最后三位数是团员证的顺序号。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,在转接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。
    6、新团员被批准入团后,各团总支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。
    7、新生团关系转入我校,没有团员证者,团总支应及时统一办理团员证。
三、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
    1、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。团员入学、毕业及工作、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变更时,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,如无正当理由,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,应按自行脱团处理。
    2、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要填写团员证“组织关系转接”栏中的内容,注明团费收缴情况,并加盖团委印章。
    3、临时外出团员不转移团关系,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。
四、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
    1、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内仍有团籍(不需要缴纳团费),应办理团籍注册并按正常情况使用团员证。
    2、团员入党转为正式党员后,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。团总支应在其团员证“备注”栏内注明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时间,并到校团委加盖公章。
    3、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如没担任团内职务,应办理超龄离团手续。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,如果提出离团要求,也可以办理离团手续。各基层团总支应在其团员证“团员超龄离团”栏内注明该同志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委公章。
    4、团员入党转为正式党员或团员超龄离团,团员证经团组织注销后,可以留作永久纪念,由本人妥为保存,但不得继续使用。
五、团员证的管理
    1、团总支应建立《团员花名册》和《团员证转移、注销登记册》,准确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、转移、注销情况,并及时做好团员统计工作。
    2、团员丧失团籍(包括自动脱团、受开除团籍处分),由团员所在团总支收回团员证,交团委备案。
    3、团员遗失团员证,应及时报告团组织,在确认无法找回时,经本人申请,由院团委办理补发手续,并在新证备注样内加以说明。新证的编号根据不同情况,可继续使用原编号,也可按院内编号方式重新编号。超过规定年度注册时间三个月(即从上次注册到申请补办证时间超过十五个月)按自行脱团处理不再补发团员证。
    4、团员证内所有栏目记载的内容不得擅自涂抹、修改,否则要追究责任,团员证自行失效,不再补发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附  则
    本条例根据《团章》及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》的基本精神制订,其解释、修定权属校团委。